頃接獲『野村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來函表示:野村總代理之高盛系列債券型及平衡型基金月配息級別,2025年4月份之配息基準日應為2025年5月5日,對應的除息日為2025年5月6日,野村投信對於未能適當傳達上述日期而對客戶造成不便深感遺憾,並基於商業善意給付款項予2025年5月5日贖回高盛系列股票型基金月配息級別之投資人。
本行已依基金公司通知並依投資人持有基金單位數乘上每單位給付金額計算分派,並於2025年6月30日入至投資人帳上。
另特別提醒,上述款項給付乃是基於野村投信的商業善意,而非境外基金配息所得,故須視為「國內其他所得」,本行將於明年初開立114年度個人各類信託所得資料明細通知單,以提供顧客併入11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申報使用。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本行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