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來函通知,依據民國113年11月29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58298號函暨「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變更以下基金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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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代號 |
產品名稱 |
原基金警語 |
更新後基金警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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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3/AC24/AC25/AC26 |
晉達環球策略環球優質股息增長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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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2 |
晉達環球策略環球入息導向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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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7/AC28 |
晉達環球策略新興市場多重收益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