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泰投信通知,其經理之八檔基金未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範,進而主動檢核相關作業程序,為保障基金投資人權益及正確反映基金資產價值,已就影響期間之基金淨值進行重新核算,並依核算後淨值補償投資人。
二、受影響期間以基金淨值辦理之申購、買回及庫存,將依重新檢視後之淨值並加計至2026年6月30日之利息進行補償。
三、如重新核算結果致個別投資人權益受有影響者,國泰投信將從優辦理相關補償及通知作業,調整原則如下:
1.已撥付之受益權單位數或已溢付之贖回款價金仍維持不變,由國泰投信負擔不予追回。
2.如有短少之受益權單位數或贖回款價金,由國泰投信以現金補償予投資人。
3.截至最後受影響日仍持有本基金之投資人,以其持有單位數,依當日淨值差額計算,由國泰投信以現金補償予投資人。
四、本次補償所需成本均由國泰投信負擔,不影響基金資產及其他投資人權益。
五、本次重新核算係基於國泰投信內部檢視程序所進行之調整作業,相關調整結果不影響基金既有投資決策之有效性,亦不涉及基金契約所定暫停計算淨值、重大錯誤更正或其他依法應辦理之特殊事項。
六、國泰投信將持續精進相關作業流程與管理機制,以確保基金資產及淨值計算作業之妥適性與一致性。
七、受影響基金及期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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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基金名稱 |
受影響期間(起日) |
受影響期間 (迄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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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國泰國泰基金 |
2025年08月14日 |
202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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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國泰中小成長基金 |
2025年06月30日 |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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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國泰大中華基金 |
2025年06月30日 |
202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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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國泰科技生化基金 |
2025年06月30日 |
202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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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國泰小龍基金 |
2025年06月30日 |
202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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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國泰中港台基金 |
2025年08月27日 |
2025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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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706/3726 |
國泰中國內需增長基金 |
2025年08月27日 |
2025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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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2054 |
國泰台灣高股息基金 |
2025年06月30日 |
2025年12月16日 |
※本行將於收到國泰投信上述補償款項後配合相關補償作業,惟受影響投資人之實際入帳時間,仍依本行作業為準。
※有關本次申購、贖回之補償款項,本行將直接匯至受影響投資人帳上,如影響期間有多筆交易,將有多筆入帳款項,因系統欄位限制,台幣入帳備註將顯示基金代碼、外幣入帳無備註。另此入帳資訊將不顯示於投資理財交易明細。
※有關本次截至最後受影響日仍持有本基金之投資人之補償款項,本行將以配息方式執行補償款之分配入帳作業,故相關投資理財交易明細將顯示配息字樣。
※上述補償款項將不列入信託所得。
附件:國泰公告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